我在网上发布的照片被他人保存并用作头像,是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做头像构成肖像权侵犯。依据《民法典》规定,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具体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侵犯了该权利。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名誉受损、精神压力等不良后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构成肖像权侵犯。处理方式:1.与侵权者沟通,要求其删除并道歉;2.向平台举报侵权账号,请求协助处理;3.若情节严重,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维护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投诉平台、诉讼。可先尝试与侵权者协商,无果后向平台投诉或提起诉讼,根据侵权程度和影响选择适当方式。

相关文章

湖州市看守所地址 景宁看守所电话 杭州富阳区律师 南昌市律师 宁波奉化区律师 慈溪法律咨询 湖州市南浔区律师网 绍兴市上虞区律师网 龙游县律师网 德清县刑事辩护律师 嘉兴市刑事辩护律师 龙游县律师 温岭市律师 绍兴市越城区专业刑事律师 金华市婺城区专业刑事律师 义乌市律师网 三门离婚律师 衢州房产律师 庆元刑事律师 开化律师哪个好 杭州萧山律师 舟山律师 温州法律咨询 常山法律咨询 乐清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律师事务所 宁海律师事务所 杭州临平律师 嘉兴南湖律师 桐乡律师 杭州律师 新昌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湖州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龙游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龙游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桐庐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